第54章 变法(第2/3页)
“日照金山,‘金辉沐雪千峰醉,破晓榕云万壑融’,很瑰丽,也很绚烂,这名字起得贴切!”乔若樱看着那杯饮子赞道。
这里也有饮子也就是饮品这种东西,品种很多,像乌梅饮、西瓜饮等等,但从未有人把饮子做的这么漂亮过,有种奇幻而让人迷醉的感觉。
乔若樱很喜欢这杯日照金山,有种霞披雪岭幻流金的壮丽辉煌感。
“你若喜欢,这杯就给你。”陆云溪把那杯“日照金山”递给她。
乔若樱有种惊喜的感觉,“公主……”
“就是一杯饮品。”陆云溪道。
乔若樱接了那杯饮子,放在身前,细细打量,仿佛能从那杯子里真的能看到阳光照在雪山上的画面,虽然她没见过,但一定很美。
陆云溪拿起第二杯,这杯底下是粉色的,上面是蓝色的,粉是那种桃粉色,淡淡的,蓝是水蓝色,上面飘着一个冰块,“这杯叫烟波粉霞,下面是桃汁,上面依旧加了蝶豆水,不过这杯加了酒,会有酒味儿。”
只是桃汁,味道太淡,所以这杯里加了酒,算是鸡尾酒了。
“公主。”李锦绣眼睛眨呀眨,她不会作诗,可急死人了,但她喜欢这杯饮子。
“这杯里有酒,你能喝酒吗?”陆云溪问她。
李锦绣赶紧点头,她可以喝一斤不醉。
陆云溪将这杯酒递给她,李锦绣赶紧接过喝了一口,又凉又有酒的香味,还有桃汁的甘甜味,一口下去,神清气爽、满口生香,“好喝!”她忍不住又喝了一口,朝陆云溪挑大拇指,这东西不仅好看还好喝,真不知道陆云溪怎么弄出来的。
陆云溪笑了,拿起第三杯,“这杯叫春日梦境,底下是石榴汁,中间是橙子汁,上面是酒。”
这杯饮品底下是红色的,上一层是黄色的,红黄色晕染,很有梦幻的色彩。中间加了很多冰块,最匠心独运的是浓烈的红黄色上盖了一层透明的酒,酒压住了下面的色彩,里面的冰块又折射出下面的色彩,有种浓烈又禁欲的感觉,怪不得叫春日梦境。
“公主若是不想要这杯,就把它给知渊吧。”顾雪峥笑道,他不太喜欢这杯酒的感觉。
陆云溪看向谢知渊,若他不喜欢,她就自己留下喝了。
谢知渊伸手,看来他想要这杯酒了。陆云溪将酒递给他,然后拿起第四杯,这杯酒底下是粉色,上面是红色,里面飘着冰块,是用桃汁、葡萄汁加酒做成的,“它叫红颜美人。”酒如其名,就好似一位绝色佳人。
其实这杯酒是陆云溪临时加的,给乔若樱准备的,就像她这个人,艳若樱花。谁想到她更喜欢那杯日照金山,这杯红颜美人就剩下了。
“这杯公主还是自己留着吧,总不能给我吧。”顾雪峥笑道。
没想到他也会开玩笑,陆云溪便笑说,“给你也一样,谁说只有女子才能称为美人。”美是不分男女的,顾雪峥这长相,不仅女子喜欢,以前连男子都折服过,称得上是美人了。
李锦绣一听笑了,打趣道,“公主说得对,你不知道,以前他在道观里,有一位公子远远看见他打坐,还以为是……”李锦绣跟顾雪峥很早就认识,他那些事,她知道的一清二楚。
“锦绣!”顾雪峥赶紧制止了李锦绣,那些事登不得台面,就不要拿出来说了。
李锦绣捂嘴不说了。
陆云溪还挺好奇她想说的话的,一位公子以为,以为什么?让人浮想联翩啊!不过见顾雪峥不喜,她也就不问了,将这杯红颜美人放到自己跟前,拿起最后一杯递给顾雪峥。
“这杯叫山间青雾,是用绿茶加甜瓜加酒做的。”这杯酒整体呈绿色,底部绿意浓一些,越往上越淡,是那种清新通透如烟的绿色,就好似山间早上升起的青雾。
顾雪峥很喜欢这杯,立刻接了,“多谢公主。”
众人都拿到了饮品,陆云溪正要提议一起喝一杯,一个声音就叫嚷道,“什么东西,好香啊!”随即,陆云川从外面走了进来。
他没想到屋中有这么多人,进来后愣了一下,随即没皮没脸地笑了,挨个道,“谢知渊、李姑娘、乔姑娘,顾……”他对顾雪峥不太熟,叫不上全名,又不能跟李锦绣、乔若樱一样直接叫她们姑娘,所以卡在那里。
“顾雪峥,三皇子殿下。”顾雪峥站起身,要给陆云川行礼。
除了陆云溪,都要起身。
陆云川赶紧道,“你们别起来,千万不要这么客气,不然我都不好意思了。”他说得煞有介事。
陆云溪道,“那你就坐,怎么最近你很闲吗?又出来了。”
陆云川是三皇子,按理说他在这里身份最高,但他一点也不在意,自己搬了一把椅子坐在陆云溪身边,盯着她手里的杯子道,“这是什么东西,这么好看?”然后才说,“我师父最近有事,所以我就溜出来了。”随后他又一脸垂涎地看着陆云溪手里的酒。
“给你。”陆云溪没好气道,然后又调笑说,“这杯酒叫红颜美人。”
别人听了这名字,恐怕要想一下要不要接这杯酒,陆云川完全没这个顾虑,一边嘟囔“还怪好听的。”一边他将那酒接了过来。只是拿到手里,发现陆云溪没有了,又问,“没了吗?”要是没了,他就不喝她的了。
“三殿下,我这里有一杯,可以给你。”乔若樱挨着陆云溪坐的,离陆云川最近,于是道。
陆云川看向她,她手里也只有一杯,他不能抢陆云溪的,自然也不能抢她的,于是他立刻摆手。算了,他不喝了。他将那杯酒又递给陆云溪。
陆云溪却没接,对侍从道,“让郑慧再调一杯酒,随便什么都可以。”
侍从答应,很快去了,又很快回来,又是一杯红颜美人。陆云溪接过新酒,对陆云川道,“好了,现在咱们一样了。”
陆云川很满意,这样才好。
被他这么一闹,陆云溪也不想举杯了,直接招呼大家开饭。
“这是什么,好香啊!”陆云川先喝了一口酒,冰冰凉凉,又甜又爽,然后夹起一块炸鸡问陆云溪。事实上,他早盯上这东西了,动了筷子,立刻夹了一块。
“炸鸡,你尝尝。”陆云溪也夹了一块。其实炸鸡还是用手吃比较过瘾,不过考虑到这是古代,他们身份都比较特殊,陆云溪只能罢休。下次,下次她自己吃炸鸡的时候,一定要用手抓着吃。
陆云川将炸鸡塞到嘴里,事实证明,人类对油炸食物的热爱是刻在DNA里的,这炸鸡,一口下去,酥脆掉渣,里面鸡肉却嫩得爆汁,大口吃,大口满足。
“这个好吃。”陆云川眼睛发亮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