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一个小错误

审讯室里响起“沙沙”的记笔记的声音。

那是许辞打开笔记本的空白一页, 重新对案件的时间线做了梳理,并顺势列举了几种存在的可能。

第一种可能,宋隐对时间的预估没有问题。

他确实是在当晚10点, 听到了那首英文歌。

那么, 韦一山带醉酒的夏可欣上救生艇,Joker带被麻醉的宋隐上救生艇, 这两件事都发生在当晚10点30到10点40分之间。

游艇上只有一艘救生艇。

所以不存在韦一山和Joker分别去到两艘救生艇,互相没有碰面的情况。

诚然, 宋隐的时间线是基于预估来的, 存在一定误差。

但放救生艇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另外, 就拿韦一山来说,他并没有把人放下就离开, 而是看了几分钟, 确定救生艇顺着水流飘远了,这才离开。

Joker那边的情况恐怕也差不多。

这样算下来, 两个人完全没有遇见彼此的概率,几乎为0。

可韦一山完全没提过Joker。

他一定在说谎。

但这就意味着他是凶手吗?不一定。

当然,此事还存在第二种可能。

那就是有人故意做文章,用假的时间线误导了宋隐。

比如, 有人录下了真实的派对上乐队唱的那首歌,后来故意在宋隐附近放了录音版本, 让他误以为听到了现场。

这种手法指向的是蓄谋已久的高智商犯罪,推理小说里常见, 然而现实中其实并不常见。

并且想要完成这个手法,条件其实非常苛刻。

那晚有好几个乐队进行过表演,且接连唱了很多歌。

《Kidnapping An Heiress》这首歌,是其中最冷门、最鲜为人知的一首。

宋隐恰好认识这首歌, 并且觉得歌词和派对的氛围有些不搭,这才对它印象深刻。

可是凶手怎么知道宋隐恰好认识这首冷门的歌,还恰好能对它印象深刻呢?

他如果想利用歌曲来误导宋隐对时间线的感知,为什么不选一首更大众的、人人都知道的歌曲?

不仅如此,凶手想要达到这个目的,还必须要知道宋隐什么时候,会出现在什么房间才行。

普通的凶手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非要说的话……

这种手法,也只有那个Joker能操作。

总的来说,许辞目前更倾向于第一种可能。

但无论如何,Joker这个人物的存在,无疑十分关键。

许辞拿着红笔,不由在“Joker”这个代号旁打了一个问号,然后看向宋隐:“其实连队和温队都和我打过招呼——

“这件事似乎涉及到某个具有‘邪教’性质的组织。其中很多信息都属于专案组的机密,我也不方便知道。

“不过你方便大致讲一讲,带你上游艇,以及送你离开的人是谁吗?

“你称呼他为‘Joker’,可我查过宾客名单,并没有看到这个名字。”

宋隐下意识地侧过头,看向了单面玻璃。

几乎是在他望过来的一刹那,连潮便朝他点了点头,眼神里有明显的安抚意味。

宋隐当然看不到连潮,但像是能感觉到什么的。

于是再回头看向许辞的时候,他的眼神已经非常平静。

许辞若有所思地跟着看了一眼单面玻璃。

随即只听宋隐道:“我知道的部分不涉密,我可以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

“Joker是我以前认识的一个人。

“简单来说,在我还小的时候,他以朋友的身份接近我,目的是向我传教,拉我进协会。我没有同意,并和他闹掰了。这次事件之前,有八年时间,我都没有与他再见过面。

“他是万福灵通互助协会的成员。这是具有邪教性质的协会,八年前曾被省厅专项打击过。

“那一年,省厅出了大量人力物力来对付协会。协会因此解散,大部分管理人员都被逮捕入狱。不过现在看来,还有一些漏网之鱼。

“有的漏网之鱼提前北上发展了新的教会,‘转孕珠’就是他们主谋的。

“有的则成了一个个流窜的、不成气候的小团伙。

“前段时间我们办了一个双胞胎姐姐谋杀妹妹的案子,姐姐就是这种小团伙里的。这种小团伙不成气候,主要是通过偷盗、诈骗、赌博一类的手段赚取不法之财。

“这个叫Joker的人,应该是利用从前协会的手段,发展了一个新的组织……我不知道这个组织的名字,姑且称之为‘福音帮’吧。

“这个组织具体在做什么,我不清楚,这方面是温队在负责。但我想,Joker会为自己的组织做包装,外面看上去,没人知道那是秽土转生的邪教组织。

“我唯一了解到的情报,是Joker有可能参与了与金融有关的交易,比如艺术品投资、期货买卖之类的。

“我不清楚他具体做了什么,或者他的行为是否构成经济犯罪。不过他没有出现在宾客名单上,这完全可以理解——

“是韦一山请他上船的,他们两个人搞不好在做什么游走在灰色地带,甚至犯法的交易。

“韦一山当然不愿意,让警方知道自己在和邪教成员有来往,也就不会……等等!”

宋隐意识到,自己在见到Joker后,彻底被愤怒、仇恨、阴郁情绪所裹挟,以至于并不能以绝对的理智做出判断。

这会儿他才发现,自己也许一直搞错了一件事。

自己和那具尸体待在一起的事,真的是Joker设计的吗?

有没有可能,其实他对此并不知情?

这背后有一个最根本的逻辑——

这么做对Joker和韦一山来说,皆是百害而无一利。

“蝶坠”一案里,凶手彭驰一直在帮会成员面前假装有钱人,但其实他家早已破产。

究其原因,他的母亲陈雅楠把所有的钱,都投到了“啵啾小人”上,落了个血本无归、自杀离世的结局。

通过线人珍姐,宋隐得知这件事跟Joker有关。

由此可推,他很可能一直在利用福音帮的人脉,从事着类似的经济犯罪活动。

韦一山恰好也是搞艺术投资的。

他实在有和Joker狼狈为奸的可能。

二人的合作极有可能游走在灰色地带、甚至可能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

如果将夏可欣尸体暴露给警方,除了宋隐以外,最大的嫌疑人,最先被警方关注的人,一定韦一山。

而韦一山一旦惹上麻烦,他和Joker的合作一定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如此,考虑到自身的利益,Joker根本不该这么做。

再退一步说,即便Joker和韦一山还没有达成合作,在Joker这种邪教头目的视角里,他也应该离警方越远越好。

他能登上韦一山的游艇,说明两人的来往已颇为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