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救援犬被偷走了!(48000营养液加更)……(第5/5页)

好好的一个青年,有手有脚,竟然干起了犯法的事情来!

司机彻底不说话了,任由警察将他塞进车里面。

至于这辆车,目前只有小黑能当场带回去,其他的狗狗们得先放在警局里,等鉴定好价值后,再去寻找它们的主人。

“这一点,我能帮上忙。”林江野主动提出要帮忙。

虽说他现在很累很困,但他实在很担心这些狗狗们的状态。

有特殊顾问这个名头在,这些警察自然也不会拒绝他的帮忙,况且……要是没人帮忙,那些宠物的主人不过来,他们总不能一直将这些狗子放在警局里。

林江野看着车里缩成一团瑟瑟发抖的狗狗们,心里深深庆幸自己之前开了一家宠物医院。

这下好了,兽医有了,安置狗子们的场地也有了,它们可以一边疗伤一边等待自己的主人上门寻找自己。

要是流浪犬的话也不怕,他可以帮忙找新主人,不想要新主人那就收编去警局干活。

在越市,没有一只流浪动物会挨饿受冻。

作者有话说:

ps:救援犬小黑参考现实案例的救援犬黑崽,不过黑崽已经没命了[化了]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例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