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终章 番外·《苏明安捡到了一个红签筒》(下)(第2/6页)

……

“沙漠有了我,永远不寂寞,开满了青春的花朵!”

“我在高声唱,你在轻声和,陶醉在沙漠里的小爱河……”

……

人人都说,极度贫瘠环境之下长大的孩子,一旦有了力量就会变坏。

人人都说,一个疯子妈妈培养长大的孩子,根本不会对世界报以善心和期待。

可是,有一天,桥洞下的流浪汉们迎来了旧衣服和破棉被,一个高中生送来了这些,他道了谢,他说他很喜欢那一晚的歌声。

人们都说这世道应该活得冷漠,不要妄想拯救什么、改变什么,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才是当前的T0玩法。但苏明安不服,他偏要使用下水道玩法,他偏要与人流逆行。

现在没有经济能力,就等以后。

等他念完大学,有了稳定的工作,就可以治赵叔叔的病,学琴,看侦探小说,玩剧本杀,当一位游戏主播,总有一天,大器晚成也好,他会登上金光闪闪的舞台,成为自己想变成的样子。

其实他从来没变过,也许是小时候受父亲影响太深,也许是他喜欢看那些动画片与小说,中二也好,幻想也罢……他就是不能忍受不平之事在眼前发生。只不过,他太弱小,他甚至自身难保,于是每当听到那些令人义愤填膺的新闻,他只能愤怒、咬牙、沉默。

他多么期待自己拥有力量,大手一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他也曾幻想,自己成为了一个大富翁,让每个在桥洞下瑟瑟发抖的流浪汉都不再落魄。他没有力量,他便怀抱微不足道的“火”,帮腿脚残疾的嬢嬢搬东西,帮看不见路的女孩过马路……他不曾遇见任何见义勇为的大事,不曾像父亲一样跳江救人、抓捕歹徒、对峙杀人犯、挡在卡车前……

但他感到,心中温热。

“簇”!

有什么东西,腾地一声烧了起来。他的掌中,仿佛真的握住了一根粗糙、简陋、却金光熠熠的金箍棒。

高二那年,他一直照顾的抑郁症同学何芷珍跳了楼,后座听到后,第一反应不是惋惜,而是拍拍他的肩,一脸笑容:

“哎,有人跳楼了!你猜我们能放几天假?嘿嘿。”

他沉默地攥紧手。

由于他是最后接触何芷珍的人,被一些人怀疑是他刺激了她。何芷珍的妈妈情绪失控,甚至在大街上指着他的鼻子,骂是他是个小灾星,身边的人没一个好过。他不言不语,直到真相水落石出——何芷珍只是压力过大跳了下去,他却没得到一声道歉。

他不在乎,继续行走在点火的道路上。

他确实有过寒心的时候。然而,更多的却是温暖。与他一起搬东西的大叔的温暖、与他一起缝衣服的嬢嬢的温暖、赵叔叔带着他在江边兜风的温暖、在公交车上纷纷让座的温暖……温暖一点一点汇聚,流过他的血管,注入他的心脏,令那火焰烧得更旺。

“顾着点自己!幸好伤得不重,不然我要卖棺材本给你治了!”这天,他又受了伤,赵叔叔边骂边给他擦药。

“他们欺负玥玥,我和她一起反击。”小小的少年一脸不服气。

“那些混混有刀!万一你被捅一刀,你让爸……你让叔叔怎么办?”男人笨拙地改口,本来想自称“爸”,却还是改了回去。

苏明安忽然想起,以前爸爸也是这样,拼了命冲向危险,不管家里人的担忧——自己是走上了一条老路吗?要是自己死了,赵叔叔该怎么办?

“我下次会注意。”他的声音越来越小。

“不是不让你帮,你很好,你没做错,就该这样!欺负女同学的混小子,就该狠狠让他们脸上开花!不过,要注意点自己,学聪明点,不要以伤换伤。”男人朝着空气挥舞了一下拳头,“你叔叔年轻的时候,就想当一个警察,把那些坏人揍开花!可惜啊,叔叔文凭不够……所以啊,文凭是最重要的……”

男人絮絮叨叨,又说回了文凭、工作、未来。

可苏明安不再担忧,他笑了。

“你笑啥?”男人瞅他。

“叔叔很适合当警察。”

“嘿,你小子!还给叔说起好话来了。”

“是真心的,叔叔啥都不怕,像头牛一样往前冲,脑子又很机灵,好厉害。”

“哼哼,你别说,这世上会有很多个‘苏警官’,也会有很多个‘赵叔叔’,指不定世上真有一个‘赵叔叔’,他不是一个爱贪小便宜打杂工的家伙,而是正直英勇的警官,收养了一个像你一样的孩子。”

“那样就好了。”

“啥?”

“要是同我一样的孩子,也能被这么好的‘赵叔叔’收养,那他一定很幸福。”

“说得怪感人的,叔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你小子从小就嘴皮子好。”

“叔。”

“嗯?”

血红的夕阳透过窗帘,落在二人肩头,少年明亮的眼睛里旋着两个太阳。

“叔,我一定会让你幸福的。”

男人怔住。

蓦然间,仿佛两颗没有血缘关系的心脏,在贫瘠的棚屋之下,连起了一根噼啪作响的线,烧着火。

砰,砰,砰。

像一个无归的灵魂找到了巢穴,苏明安在笑。

他觉得,自己的前十几年已经吃够了苦,总归要过上好日子,总归要走向幸福了吧。苦难已经受尽了,他如芽苗般越来越高,迟早会让叔叔和自己都幸福的。

他的专业还是只能报金融、师范、会计……但上了大学以后,如果经济条件好转了,就去参加一个侦探探秘社,去体验各式各样的游戏,去做一个闪闪发光的人吧。

叔叔没赶上好时候,没念完书,受了大半辈子苦,现在自己长大了,该轮到叔叔享福了。

一股酸热猛地冲上鼻腔,赵卓忠慌忙别开脸,粗声粗气地掩饰:“臭小子,净会说些好听话。只要你以后别那么虎,让我少操点心,就是最好的日子了!”

话虽如此,他试探性地伸了手,落在了苏明安的头上,揉了揉有些蓬乱的软发。

苏明安没有躲闪,眼睛在夕阳里干净而明亮:“不是好听话,是誓言。我们会长长久久地幸福。”

“长长久久……”赵卓忠喃喃地重复着这四个字,猛地吸了一下鼻子,转过身,用力抹了一把脸,再转回来时,眼眶通红,却咧开了一个大大的、甚至有点傻气的笑容,“好!长长久久!谁反悔谁是小狗!”

他伸出小拇指,如同一个最郑重的誓言。苏明安笑着,也伸出自己的小指,紧紧地勾了上去。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赵叔叔特意启了一罐石榴酒,庆祝这场宣誓。苏明安想喝,赵叔叔却未成年为理由,把他赶进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