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第3/4页)

虽然要请假,但是江流觉得这种快钱也是要赚的。

“……去。”

脑子还反应过来,嘴巴已经承诺要去,阿领说完便愣了一下,他眼眸黯然下来,不知道自己是否要去见弟弟,自己这个模样,见到弟弟又能干嘛?

不过既然要离开了,阿领打算最后去见弟弟一趟,也算是了却最后的心愿。

两人这么商量好之后,又是忙碌的工作,一转眼到了白锦书的签唱会当天,早上十点开始的签唱会,九点钟在旺角新世纪广场就已经人满为患,这个露天广场摆了一个巨大的舞台,那竖着的横幅上是白锦书那张绝对够靓够吸引人的眼睛。

就算是签唱会没有开始,属于白锦书的歌声飘荡在整个广场上,有些歌迷也会听着这样的声音跟着一起哼唱,年轻的男男女女们凑在一起交流听歌的心得,倒是江流和阿领显得格格不入。

“哇!这里都是年轻学生仔学生妹,一个个青春靓丽的!这白锦书太幸运了,一张唱片直接一炮而红,听说都三白金销量了!阿领你知道三白金是多少么?”

阿领摇摇头,对这些是不太了解,但是江流烂熟于心。

“一白金就是五万的磁带销量,三白金就是十五万!一张磁带的价格一般都是四十块到五十块之间,咱们为了好算,按照五十蚊来计算,十五万唱片的销量加起来就是两百多万啊!就算是要跟公司分成,那也最少能有五十万了,五十万港币都能在香江买一套房了……”

江流羡慕的很,阿领倒是想到弟弟妹妹们接干爹走的时候,坐的都是奔驰,在这个年头一辆奔驰就要二三十万,那好几辆反正是很昂贵,锦书在这个世界很受到干爹的喜欢,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看阿领不说话,也没有任何的羡慕,江流叹一口气,十分嘴贱的想说‘阿领你长得也好,如果再年轻几岁也能当明星’,不过这话没有说出口,毕竟自己是偷偷趁着阿领洗脸的时候偷看了他的脸,平时阿领从来都不会取下口罩的。

两人聊了一会儿,时间来到了十点钟,白锦书准时出现在现场,顿时引起了现场所有粉丝的疯狂欢呼声。

“白锦书!!!!”

“白锦书我爱你!!!”

“白锦书我喜欢你!!!”

“白锦书我中意你!!!”

别以为现在的歌迷就十分的委婉,大家才不委婉呢!在这样的一个签售会上,只要你敢开口跟歌手做要求,那你就可以得到歌手更多的青睐。

“感谢现场的所有歌迷来支持我的签唱会,接下来我会一一为大家签名,希望大家可以好好排队,保持现场秩序,感谢大家!!!”

白锦书站在台上,看着舞台下山呼海啸的粉丝们,得到了许许多多的爱,听着这些歌迷们喊着爱他的狂热,好像明白了阿妹口中想要掌握所有人情绪的感觉。

而随着白锦书从话筒里传来的声音,歌迷们也慢慢的都安静了下来,接着按照他们早早领取的号码开始排队,阿领和江流也在其中。

很快签售会就开始了,歌迷需要拿着白锦书的磁带和海报过来,白锦书就能够给他亲自签名,还能聊几句。

白锦书坐在那里,已经拿起了马克笔,准备好了接下来四个小时的签售时间。

第一个歌迷上来,是个年轻的学生妹,戴着眼镜十分的可爱。

“白锦书!我…… 我好鍾意你!請你簽個名俾我!我…… 我想攬你一下,得唔得架?”

她人虽然害羞,脸颊成了红苹果,但是提出的要求却是要跟白锦书拥抱,白锦书当然不会拒绝。

“好呀!感谢你买我的唱片,谢谢你的支持。”

白锦书完全不怯场,早就习惯了歌迷们的热情,签名之后,便起身来,隔着桌子将女粉丝虚虚的抱了一下,果然是让在场所有人都尖叫起来!

接下来果真好几个粉丝都是要求签名和一起拥抱,男生女生都可以,白锦书都一一满足,毕竟他能够看到这些歌迷们眼里对他的喜欢和热情。

“我好鍾意你嘅《處處吻》!之前我失戀,一直走唔出嚟。而家聽住你首歌,我識到而家嘅男朋友。白锦书,你係我嘅幸運之星!”

听到这位粉丝的话,白锦书签完名字之后,也有些惊喜。

“哇!噉我真係好榮幸呀!祝福你同你男朋友天長地久,相親相愛呀!”

得到祝福的歌迷朋友开心的离去,这一场签售会可是很慢很复杂的,基本上每个人也就不到三分钟的时间,江流也终于在一个小时之后排到了位置,他后面是阿领。

江流没说什么,只是拿出了五六张白锦书的海报让白锦书签名,对于歌迷的要求白锦书纷纷满足。

等这人起来,白锦书看向下一个歌迷,发现这位歌迷戴着鸭舌帽和口罩,把自己围起来只留下一双眼睛,只是那双眼睛让白锦书一看就觉得很熟悉。

他本来应该有些警惕这样打扮的人,但是对上那双温润的双眸,只觉得这双眼睛很像是大哥,人也温柔了起来。

“你好,我是白锦书。”

他主动介绍自己,倒是有些怪。

阿领坐在他面前,跟弟弟隔了一张桌子,可弟弟却不认识他。

“你好,我听了你唱的歌,每一首都特别好听,白锦书,你喜欢唱歌么?”

他把磁带和海报递过去,询问着,白锦书点点头。

“我当然喜欢唱歌啦!我还喜欢跳舞,如果有机会,我想开自己的演唱会,在最大的舞台上唱歌跳舞,有上万人看我表演最好啦!”

两人没有说粤语,竟然都是说的标注普通话,倒是一旁的香江本地人有些听不太懂两人在说什么。

“那我希望你的愿望都可以实现,请帮我签名,就写——我现在很幸福。”

白锦书听到这样的要求倒是没有多想,认真的在海报上写上我现在很幸福,之后是白锦书的花体签名,完全看不出名字到底是什么,只知道这签名很漂亮。

“我现在很幸福,所以希望这位歌迷也能够一直幸福下去……”白锦书本能说这话,结果看到了桌上男人的左手包着白色的纱布,不由问一句。

“你受伤了?回去之后一定要好好上药啊,不然会留下疤痕的,会很痛的。”

他作为一个歌手对自己的歌迷发出温柔的关心,阿领则是立刻收回了左手,不想让弟弟担忧。

“没事了,马上就好了,我会回去好好上药的。”

两人告别,阿领起身来,他的目光已经一遍遍的描摹了弟弟的模样,这是意气风发的弟弟,这是风采十足的弟弟,这是跟记忆中完全不同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