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信仰 救世主还是掘墓人

皇帝陛下谦卑地跪在了米兰主教的面前。

这是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头戴高冠,身穿一级大礼服和豪华披风的主教,庄严肃穆地来到一身素衣的皇帝面前,沉稳地问道:你知罪吗?

皇帝答:知罪。

主教又问:愿意忏悔吗?

皇帝又答:我忏悔。

得到虔诚的回答后,主教带领在门外等候许久的皇帝进入教堂,并在祭坛前赐给他一小片面包。

帝国的臣民们目睹了全部过程,因为此君的忏悔被要求公开进行。这当然让皇帝陛下尊严尽失,却使基督教会的权威和声望直上云霄。

这是公元390年的事,当时中国是东晋,忏悔的罗马皇帝叫狄奥多西。这位被教会赠予“大帝”称号的君王堪称划时代人物:在他死后,罗马分裂为东罗马帝国和西罗马帝国;在他生前,基督教被定为国教。

两件事都意义重大。

基督教被定为国教,是在狄奥多西忏悔两年后,即公元392年。这时,距离相传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间是三百六十多年。这在历史上虽然不过弹指一挥,对于基督教来说却是天上人间。[5]

没错,过去是“寇”,现在是“王”。成王败寇。跳了龙门的基督教会迅速举起了大刀。第二年(393),被教会控制的罗马元老院宣判天神朱庇特有罪,同时立法全面禁止奥林匹克运动会,因为它是当年希腊人献给众神之王宙斯的。

此后,帝国境内数量繁多的图书馆被陆续关闭,属于所谓“异教世界”的藏书不断流失,或被焚烧。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文明成果被打入冷宫,直到四五百年后才因为阿拉伯人重见天日,尽管他们信奉伊斯兰教。

因此,西方史学界把公元393年称为“希腊与罗马文明正式终结的一年”。

八十多年后,西罗马帝国也灭亡了。

其实帝国早就该亡。这一点,从迁都拜占庭的君士坦丁发布《米兰敕令》那天起,就已命中注定。

表面上看,《米兰敕令》只是坚持和重申了信仰自由的原则,承认基督教和其他宗教一样享有合法地位。然而君士坦丁的倾向性却显而易见,那就是要建立基督教的独尊地位。为此,他不惜动用国库为上帝大兴土木,他的新首都也只有基督教堂,没有罗马神殿。

这是一神教的首都,不是多神教的首都。

偏袒是明显的,动机却相当可疑。因为当时的基督徒只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五,君士坦丁有什么必要把自己从罗马人的皇帝变成基督徒的皇帝呢?

也许,目的在于改变授权主体。

前面说过,罗马,无论共和国还是帝国,权力都属于元老院和罗马人民,执政官和皇帝只是代理人。政权既然是他人授予的,也就可以被他人夺去。罗马皇帝走马灯似的轮番上阵,不少还死于非命,道理就在这里。

所以,要想一人独裁又长治久安,就只能将授权主体从人变成神,即由“君权人授”变成“君权神授”。而且,多神教的神还不行,那会弄出众多的皇帝。犹太教也不行,他们的上帝只属于犹太人,罗马却是多民族的帝国。

基督教,成为唯一选择。

毫无疑问,基督教会也十分欢迎这样一个皇帝。他们很清楚,上帝的旨意只有通过罗马皇帝,才能在人间得到实现,正如皇帝只有通过教会才能获得神的授权。[6]

皇帝和教会,一拍即合。

只不过,这笔买卖从君士坦丁谈到狄奥多西,用了八十年左右才算达成。双方的愿望和交易,则十分类似于中国汉代的独尊儒术:你许我独尊,我许你独裁。

然而结果却不相同。儒家当真效忠了帝国,帝国却未必独尊儒术,而是儒法并用。相反,狄奥多西当真皈依了基督教,基督教却并不许他独裁,反倒要他忏悔。

买卖,也并不总是公平的。

原因在于供求关系。要知道,罗马皇帝并不能直接跟上帝对话。按照当时的教规,神意只能通过主教来传达。皇帝以为笼络了主教就能靠拢上帝,哪晓得自己反倒从君主变成了奴仆?这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儒家则不一样。首先,儒家没有组织(教会),也就没有领袖(主教),宗师则是不顶用的。其次,皇帝自己就是天之骄子,哪里用得着儒家来代为授权?第三,儒家主张君为臣纲,又岂敢让皇帝随便下跪?

奉天承运与君权神授,大不一样。

罗马分裂为东西两半,也不足为奇。

分裂是从迁都和分治开始的,后者因为狄奥多西,前者因为君士坦丁。由于没有留下只言片语,谁都不能确切知道迁都的真实原因。也许,他是要打造一个新罗马,这就需要新政体,也需要新宗教,还需要新首都。

罗马不再适合做首都,这在戴克里先的眼里就已经如此了。它因循守旧,腐朽没落,一潭死水,暮气沉沉。但在君士坦丁这里,却可能还有一个原因:罗马城是传统文化的大本营,多神崇拜的势力太强也太顽固。

多神教夕阳西下,一神教旭日东升,你选哪个?

傻子也能得出结论。

但,有得就有失,有利就有弊,反过来也一样。希腊和罗马的多神崇拜也许不合时宜,却有可贵的精神。

这个精神就是宽容。

宽容并不奇怪,多神即意味着多元和多样。你信你的,我信我的,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也就相安无事。

所以,在多神崇拜的国家比如中国和罗马,虽然也有战争,却从不因为宗教而战争;虽然也有灭佛或迫害基督徒的事件,但都是因为政治,不是因为信仰。

就连犹太教,由于坚信自己才是上帝的选民,也不会把教义强加于人。只有基督教,不但唯我独尊,还要征服世界,尽管动机也许神圣或者善良。

基督教学会宽容,要到文艺复兴以后。

宽容是罗马文明的精髓,也与共和、法治相匹配。没有共和与法治,就没有罗马;没有宽容和开放,就没有罗马文明。因此,基督教只能改变罗马,不能拯救罗马。它不是罗马的救世主,而是罗马的掘墓人。

毫无疑问,基督教未必不好,不好的是动用公权力把它定为国教。这就正如儒学未必不对,不对的是定于一尊。不过,中华帝国显然比后来的罗马更宽容,道家思想从来不曾被视为异端邪说,佛教几经起伏也站稳了脚跟。

唯其如此,罗马帝国亡,中华帝国存。

这个道理,西方人后来总算明白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就明确规定,联邦议会不得立法设立国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尽管当时的美国人多为基督徒。

信仰的自由,比信仰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