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第3/3页)
“可万一伤着了怎么办?”
“以前我在边关杀过不少野猪,那会儿十七八岁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军营里的大锅饭吃不饱,抽空就去附近的山上打野食吃。
有一次在山上遇上一头成年的公野猪,得有三四百斤重,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一见面我都想好晚上怎么吃它了!”
罗秀没忍住噗嗤笑出声,“后来呢?”
“当时我手上就一把破戟,凭借一身力气和馋劲愣是把野猪给弄死了。
晚上扛着野猪回去的时候,一营帐人都沸腾了,大伙把那野猪剥皮拆骨炖了一大锅,吃的那叫一个香啊。”
后来又陆陆续续打了不少野猪,打的他们驻军的那片山林都没有野猪敢来了。
罗秀稍稍放下心,“那也要小心一点,若是打不过就赶紧爬上树,野猪不会爬树便拿你没办法了。”
“我夫郎真聪明!”
罗秀被打趣的不好意思,伸手拧了他腰上一把,赶紧去端饭菜。
吃完晚饭郑北秋就开始制作猎杀野猪的武器,把磨利了的铁矛头绑在棍子上,用麻绳仔一圈圈细缠好,制成一个简易的枪。
握着比划了几下还挺顺手,野猪这东西没别的攻击手段,就是皮糙肉厚,你若降服不了它就得被他撞破肚子。
罗秀看着相公耍枪时英姿飒爽的模样,眼里满是崇拜。
想起当初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都不敢正眼瞧他,如今看习惯了,怎么越看越顺眼呢?
光是那身结实的腱子肉就让他口干舌燥,更别说那劲瘦有力的腰……
罗秀红着脸解开衣裳,佯装困倦道:“别,别比划了,赶紧来睡,睡觉吧”
郑北秋转过头,看见他衣衫半解的模样瞬间就精神了,扔下木枪吹了灯,把人压在炕上狠狠的“抽打”起来。
弄到最后罗秀嗓子都喊哑了,挣扎着往前躲,被郑北秋扯着腿拉回来又弄了半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