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第3/7页)

“怎么可能。”顾长鸣矢口否认。

他在查顾华不假,要抓也是应该由军管处出面抓捕,又怎么可能会由那边的人出面呢?

被那些人抓进去,还能出来吗?

不脱层皮,都要感谢人家手下留情了。

小王道:“我也是这么说的,所以顾不得再查顾华,也不敢在电话里,怕被监听泄密,就赶紧从首都赶回来,当面向首长汇报。”

顾长鸣知道小王这个举动是对的。

如今所有的电话,都需要接线员接入,电话的内容并不保密,随时都可能被接听。

军队的电话,更是如此。

顾长鸣轻轻地敲打着桌面,沉思着。

那些人突然要提审顾华,和蓝军总指挥一样的想法,顾长鸣也不相信是顾华那边出事,这绝对是一场针对他的阴谋。

要知道,曾经的他们就利用了明霞的死,将顾家差点推向了死亡,差一点顾家就翻不了身。

如今却要提审顾华?

却是为什么?

就单纯只是因为顾华做错了什么事?

顾华身上确实疑点重重,又有一个疑似做特务的爹,但那都是保密的,革委会那边又如何会知道?

如果不知道,又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四明山?

那边的人,不是跟黄霞关系最好?

甚至,顾华曾经还是小将呢。

怎么突然就要提审顾华了?

是顾华做了什么事情,引起那边的人注意了?

顾长鸣突然呼吸一紧,他有一种直觉,那些人可能要反捕。

顾长鸣心思翻滚,想了很多。

却想不出来,那边的人提审顾华的原由。

唯一能够想到的是,那边又有什么阴谋了。

小王等待着顾长鸣的命令。

顾宁宁也在好奇地望着爷爷,虽然她听不懂爷爷和小王叔叔的对话,那些人是谁,她不知道,但也知道事情应该很严重。

她忍不住攥了攥手指,只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平安度过,有惊无险。

但心里有一种直觉,这事只怕跟顾华有关。

这个人要害爷爷,要害爸爸,讨厌。

“你做得很对。”顾长鸣抬起头,严肃道:“小王,你亲自去四明山调查这事。你告诉小欧,把顾华看紧了,没有我的准许,不能让人把他带走。”

小王也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一刻也不愿意呆,急匆匆地走了。

除了顾长鸣,还有被他抱着的顾宁宁,谁也不知道小王曾经来过,又走了。

更没有人知道,四明山将有一场针对顾家的阴谋。

如果不是怕打草惊蛇了,顾长鸣就亲自去了。

但不能。

只要他一出现,就有可能被人盯上。

而小王则不同。

而把这件事情交给小王,也是顾长鸣最放心的事。

凭小王的能力,也不会出什么差错。

顾长鸣抬头望着前方,可能要变天了。

总觉得,如今的形势,越来越严峻了。

哪怕他不在首都,也能感觉到首都那边的气氛紧张。

这个时候,他反倒不希望顾华被那边的人抓了去。

他都不允许,那边的人,再对顾家做什么。

风云欲动。

表面上,顾长鸣似乎什么也没有做,就连一直主办的那个拐卖案件都不操心了。

实际,他的目光一直都盯着这个案子呢,只不过没有亲自参与而已。

却也盯着周边的动静,像一只猎豹一样,只要猎物出现,不管是谁,都一击即中。

很快,那个张春来的上线也随之浮出水面。

那人就是马强。

是张春来交待出来的。

当然张春来也仅仅只知道对方叫强哥,姓什么,住哪,却全不知道。

张春来只是拐卖环节中微不足道的一环,她也是因为胆小,更是因为谨慎,所以并没有直接参与拐卖的行动中,而是做了个对自己伤害不大,又有大利益的,从人家孩子家人手里买。

如果不是因为参与了偷卖顾宁宁这个案子,她也不会被抓。

自从被抓后,她也知道自己如果不交待,永远别想从牢里出来,甚至可能会被枪毙。

虽然她不知道这个顾宁宁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来引来这么大的麻烦。

但是天生警觉的她,还是决定交待出所有她知道的情况。

只可惜,她知道的也不是特别的多。

但是能够锁定马强这个人,还得感谢高大山。

是高大山提供的线索,至于这个线索是哪里来的,他怎么知道的,顾长鸣却并不想知道。

甚至他隐隐有一种直觉,这个线索,只怕也不是高大山得来的,而是赖喜昌。

为什么会这样想,那是因为高大山并不像知道线索的人。

如果他早知道了,早就提供了,不会等到他们这边线索几乎断了,他那边突然告知。

之所以知道,也是因为顾长鸣得到消息,最近高大山跟赖喜昌走得有点近。

武装部和革委会之间的矛盾,顾长鸣早在刚来顺县的时候,就已经从边防连长那边得到了消息。

他来顺县,又怎么可能会不调查顺县这边的人际关系和组织情况呢?

毕竟他在顺县可不会只呆一两天,更何况,顺县是他儿子长大的地方,这边又错综复杂,他肯定会进行调查的。

不过说起来,要说相信人,他自然相信高大山比赖喜昌要多。

高大山是从军队退下来的,那本来就是他们军方的人。

之所以没有让武装部那边参与到行动,也是因为顺县这边的情况太过复杂,虽然抓了一批特务,但谁能保证,就抓光了?

顾长鸣猜得没有错,这个马强的线索,确实是赖喜昌透露给高大山的。

之所以没有亲自把这个消息报给顾长鸣,那是因为他身上也不干净。

马强并不是本地人,而是在解放初从外面迁过来的。

而当时给马强开证明的人,就是他。

他那时是县长秘书,本来这迁户工作本不属于他管,但谁让他得了马强的好处呢?

那是一根金条。

一根金条,少不了几千块,这在五十年代,那可是巨款。

当时他确实起了贪念,拿了那根金条。

如今想起来,他就后悔不已。

这金条不该拿啊,否则也不会出这么多的事。

他当时也不只贪了马强那一根金条,还有其他的。

不过他后来慢慢地,把这些钱还了一部分到县里的建设中,但还是留了大部分。

后来他到了革委会,就又把其中的一部分钱,用到了民生中。

别人都贪,他却再没有贪过。

他没有觉得,自己这样做是错的。

要说到贪,也不是他一个人贪。